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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風獅爺文化季招商 即起受理登記

更新:2017-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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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內容

金沙地區將於十一月開辦「2017金沙鎮高粱·老街·風獅爺文化季」,並自即日起受理登記園遊會攤位租用,金沙鎮公所歡迎地區商家業者踴躍登記,一起在高粱成熟時到金沙「逗熱鬧」。

金沙鎮公所表示,今年的風獅爺文化季將在十一月十一日至十一月十二日於文化園區前中庭廣場舉行,鎮公所將於活動現場設置若干帳篷,以提供廠商設置攤位,此次的攤位數量共計三十攤,其中鎮公所保留十個攤位作為政府機關宣導攤位,其他攤位將自即日起至十月二十七日受理地區商家業者登記。
欲申請攤位登記的民眾需由本人親洽金沙鎮公所服務台填寫報名表辦理登記(不接受電話報名或委託報名),或至網路下載報名表後前往現場登記,網路網址為http://web.kinmen.gov.tw/Layout/sub_B/index.aspx?frame=43,洽詢電話:082-352150農業觀光課。申請人同時需準備身分證及金融帳號影本(請攜帶身分證正本查驗),並需年滿二十歲自然人,同一戶籍地限定登記一個攤位。

此次的招商攤位面積以正面三公尺*深度三公尺計,參加登記的廠商需徵收保證金2,000元,於登記報名時繳納,如因申請人眾多致未抽中攤位,將於抽籤現場無息退還保證金;登記報名後無故不參加抽籤者,將沒收保證金並不得異議。另外還需繳納租金200元(不予退還),於攤位號碼抽籤後,完成確認登記時繳納。在文化季活動結束後,每攤攤位收取餐券至鎮公所兌換現金,並以登記商家、申請人為兌換。

鎮公所將劃分販賣區域,採公開抽籤方式決定位置,一旦決定攤位位置,當場繳交租金,逾期以棄權論,抽籤日期訂於十月三十日上午十時三十分至十一時於金沙鎮公所四樓會議室舉行,抽籤當日請申請人攜帶有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以供核對,若申請人不克前往,請自行委託代理人(需年滿20歲)並請攜帶雙方有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及委託書。於抽籤未檢附上述資料者恕不受理。申請人或委託代理人未親自到場參加抽籤者,視同自動放棄。

在活動的攤商招商內容及辦法方面,園遊會攤位以餐券或現金交易,內容以熱(熟)食、冷飲、地方特色小吃、金門文創商品及風味餐為主。攤位場所將提供照明設備及插座(供110V電力),餘擺攤器具、廣告行銷及現場用水請自行準備。攤位商家販售商品以當初登記報名時為主,不得更改,若更改攤位販售商品或登記人或商家名稱,與原本登記不符者,則主辦單位有權撤除商家資格,並沒收保證金,攤位則改以遞補攤位遞補之。

主辦單位所販售的園遊券視同現金,商家不可拒收或不找零,若另行規定收取辦法,違反此原則者,則主辦單位有權撤除商家資格,並沒收保證金,攤位則改以遞補攤位遞補之。攤販販賣物品必需符合公共安全並不影響現場秩序,否則該所得撤銷攤位資格,並不退還保證金,本辦法將視活動需要調整。
訂定所販售之商品應與市場販售價格訂於合理範圍內,若與市場價格差異甚大,則主辦單位有權撤除商家資格,並沒收保證金,攤位則改以遞補攤位遞補之。

另外,攤商每天需進駐活動現場擺設,並擺設至十一月十二日下午四時整,如有特殊情況無法進駐擺設可於前二天向鎮公所農觀課報備,如發現無故未依規定擺設,該所將沒收全數保證金,如未違反規定,待活動結束後保證金全數歸還。如有天災或事變等不可抗拒或不可歸責於攤商之事由,致攤商無法擺設者,得不計入在未擺設天數內,將不扣保證金。

鎮公所也特別提醒,現場各攤商垃圾需各自行分類,每天活動結束後必須自行清理不得留在現場,垃圾袋請自備,活動中若商家有態度傲慢或場地雜亂等問題,被客人投訴,經該所查證屬實,將有權撤除商家資格,並沒收保證金。活動結束後,請於十一月二十四日前至鎮公所把收取之園遊券兌換現金,以申請人為兌換對象,不可與其他商家合併兌換(金融帳戶資料於報名時檢附),商家如未違反上列規定,將由鎮公所無息退還保證金,否則沒收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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