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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型电动二轮车交通法规宣导

更新:2025-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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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內容

为了提升交通安全与用路人的守法意识,请骑乘微型电动二轮车的民众务必遵守相关规定,避免违规受罚。

❌ 以下行为不得做:

  • 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5km/h

违者处900元~1,800元罚锾。

  • 禁止载人
违者处300元~600元罚锾。
  • 未满14岁不得驾驶

违者处600元~1,200元罚锾,并禁止驾驶、车辆移置保管。

  • 未戴安全帽

违者处300元罚锾。

  • 不礼让视障者或未礼让行人优先通行

违者处300元~1,200元罚锾。

  • 酒驾、毒驾或拒绝检测

酒(毒)驾:罚1,200元~2,400元
拒检:罚4,800元,并当场禁止驾驶与移置保管车辆。

 

👮🏻 微型电动二轮车常见违规行为(罚锾300元~1,200元):

  • 不在规划之慢车道通行,或在未规划慢车道之道路不靠右行驶
  • 依规定转弯、超车、停车或通过交叉路口
  • 在路口、坡道或其他危险方式驾驶
  • 在夜间行驶未开启灯光
  • 驾驶时以手持方式使用手机或电脑
  • 不服从交通指挥,或不依标志、标线、号志指示
  • 不按双行之方向行驶
  • 不依规定停放车辆
  • 行驶在人行道或快车道,或是擅自穿越快车道
  • 不避让消防车、救护车等紧急公务车
  • 未礼让行人优先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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